「海关风险管理办法」公布

2024/08/22

        2024年7月30日,海关总署公布了《海关风险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,《管理办法》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为了构建海关风险防控体系、规范海关风险管理工作、落实海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,海关总署颁布了《管理办法》。
 
以下为《管理办法》的部分内容:
(1)规定海关风险管理的范围
《管理办法》将禁限管制、口岸公共卫生安全、国门生物安全、食品安全、商品质量安全、税收安全、侵犯知识产权风险等均纳入海关风险管理范围。
 
(2)构建海关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
《管理办法》构建从风险信息收集、风险评估、风险分级分类、风险管理等措施的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。
 
(3)规定风险信息收集的渠道
 
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海关进行风险信息收集的渠道包括:
Ÿ   实施风险监测;
Ÿ   政府部门信息共享;
Ÿ   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;
Ÿ   通过公开渠道获取;
Ÿ   购买第三方信息服务;
Ÿ   国家(地区)、国际组织间信息共享;
Ÿ  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。
 
(4)企业须配合海关收集风险信息

      《管理办法》规定,海关收集风险信息,可以依法查阅、复制或者要求有关单位、个人提供与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、运输设备、人员、货物、物品有关的资料,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,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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