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」实施

2024/08/22
2024年6月13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,《条例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
2022年8月,《反垄断法》修订并正式实施,新修订的《反垄断法》提出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”的要求,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,优化营商环境,国务院颁布了《条例》。

以下为《条例》的部分内容:
(1)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
《条例》规定,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属于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范围。
 
(2)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
《条例》规定,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包括:
Ÿ   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;
Ÿ   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;
Ÿ   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;
Ÿ   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。
 
  (3)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例外情形
  《条例》规定,公平竞争审查的例外情形包括:
Ÿ   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情形;
Ÿ   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、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情形;
Ÿ   为实现节约能源、保护环境、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。
 
  (4)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监督保障机制
  《条例》规定,公平竞争审查的监督保障机制包括:抽查机制、举报机制和督查机制。

 

>返回预览

retur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