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国境卫生检疫法」修订

2024/07/26

        2024628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进行修订,新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将自202511日起施行。

近年来,随着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,原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在实践中反映出的内容较为笼统、不适应社会发展变化、口岸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措施不完善、口岸公共卫生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越发突出。在此背景下,中国对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进行修订。

本次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的修订,以下内容值得关注:

1)明确卫生检疫传染病的目录

新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将卫生检疫传染病的目录,分为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。检疫传染病目录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将根据境内外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进行调整。

2)加强对卫生检疫查验的要求

入境的外国人拒绝接受检疫查验措施的,海关可以作出不准入境的决定。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在检疫查验结束前、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在检疫查验结束后至出境前,不得驶离检疫查验地点、不得装卸货物、不得上下人员。

3)加强对卫生检疫违法行为的处罚

对于未取得出入境检疫证、拒绝接受对交通运输工具的检疫查验、未经检疫查验合格擅自出入境等违法行为,新《国境卫生检疫法》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,明确了处罚细则,加大了处罚力度,提高了罚款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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